监理大纲的具体内容(标准模板)发表时间:2021-01-01 12:21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和内容(一)监理工作依据:(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⑴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并完成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的总体协调管理;⑵积极配合委托人及各承包方协调外部关系;⑶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负责对工程信息、施工过程资料、竣工备案资料及竣工档案的整理与监督检查,并在委托人需要的时候负责代表委托人向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 三.控制目标(一) 总目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实现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目标。 (二) 质量目标:在确保安全工程进度和投资额的前提下,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目标。 (三) 进度目标:在保证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实现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四) 安全控制目标:无条件保证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 (五) 造价控制目标:利用监理的技术及管理优势,帮助业主或业主的成本控制顾问将实际工程建安工作量控制在合同承包价以内(不含重大洽商、变更、调价索赔等款项)。 四.工程质量控制内容及措施(一)质量控制目标分解1.分部工程质量目标:(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95% )
2.建筑工程资料整理房屋建筑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要求。市政配套符合北京市《市政及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的要求。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1.以施工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合同约定等为依据,实施以事前控制为主与过程控制、事后验收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2.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并以予控为重点。 3.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使用在工程上。 4.坚持本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1.组织措施 ①监理部配备足够的、称职的监理工程师,制订工作责任制度。该工程质量控制人员配备见项目监理组织。 ②公司对监理部定期考核。 ③落实承包商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体系。 ④建议撤换不称职施工管理人员、辞退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2.技术措施 ①以事前控制为主与事中、事后过程控制相结合。 ②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③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④择优选用供应商的材料、设备。 ⑤制定成品保护措施 3.经济措施 ①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退货。 ②不合格工程拒付工程款。 ③达到约定目标予以奖励。 4.过程控制 ①事前控制 A.前期准备工作 (A) 熟悉施工图。 (B) 分析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C) 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D) 参与设计交底。 (E) 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F) 召开**次工地会议及监理交底。 (G) 核查开工条件。 B.事前控制内容 (A) 核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检查并作出结论。 (B) 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a.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承包部的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公章)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报审的施工方案后在二周内和设计、业主一起进行审查批准。 b.经监理、设计、业主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施工单位要报请监理、设计、业主的同意后方可改动。施工单位因擅自改动所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措施费用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c.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三份报监理(监理、设计、业主各一份),《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送业主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监理自存一份。 监理单位凡不能按要求期限批复的施工方案,应向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提出新的批复时间。 d.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及审定程序(见附录一)。 (C)审查分包单位资格。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见附录二)。 考核承包单位的试验室。 (D) 查验施工测量控制网。 (E) 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 a. 凡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申报,监理进行检验,未经监理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b. 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CCC证书。 c. 对工程原材料在使用前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d. 对工程原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需进行抽检试验,其试验范围按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e.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f. 对重要原材料、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必要时到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订货单位。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送交专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g.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工程物资选样监理流程(见附录三)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管理流程(见附录四) (F) 制定重点部位、特殊过程预控点计划。 预控记录表(见附录五) (G) 核查施工单位的见证取样计划。 (H) 对工程质量目标分解。 ②事中控制 A. 有目的的对各施工作业面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按流程反馈信息。 B. 样板引路 (A) 按业主的质量目标,执行样板引路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确定为样板的资料上报监理公司,由监理组织各方——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照此样板的标准进行大面积施工,避免返工和施工中的随意性。 (B) 施工单位应填写样板间(段)鉴定表,签字。鉴定表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经监理、设计、业主三方认证后(三天内批复),退还各方一份。 (C) 如经三方鉴定样板达不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时,各方应提出整改意见,提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再重新申报。 C. 依据预控计划对重点部位、工序,进行旁站,实施连续监控;旁站监理方案在监理规划中制定。用表“旁站监理记录表”(见附录六) D.及时进行隐、预检,对不合格项目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对检验批、分项(部)工程、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作如下要求: (A)申报工程验收具备的条件 a.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已完成,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b. 检验批、分项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如分项(部)工程验评表、各项隐蔽记录、预检记录、材证及复试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等。 c. 各项表格和工程技术资料签字齐全,真实有效。 (B)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后,检查所报附件资料,资料齐全真实则在二十四小时内验收。 (C)验收要求 a. 凡申请验收检验批、分项(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必须填写分项工程报验单。分项工程报验单应附上有关工程技术资料,报监理公司检查并确认,否则不予受理。所有检验批、分项(部)工程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b. 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发现的工程质量及施工管理方面的问题,将按问题性质的轻重,分别以口头通知、监理通知、监理指令等形式下达给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应有书面回复,经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 c. 监理工程师对每一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表A7)上签署意见。未经监理签字确认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隐蔽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d.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见附录七)适用于检验批、子分部的验收。 e. 做好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工作。 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见证取样计划,选定检测单位,按计划取样,监理实施见证。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 ③事后控制(工程竣工验收) A.验收条件 a.监理合同约定的各项监理内容已完成。 b.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c.施工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完整齐全,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市政及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41-2002的要求。 d.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单。 B. 验收步骤 a.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见附录八)。 b. 监理部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工程及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用“监理通知回复单”(A16)反馈。 c.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 ,并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d.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总监签署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提前5天向北京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办理竣工备案。执行京建质[2000]179号文、京建质[2002]312号。 d. 监理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 e. 竣工验收合格,各验收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移交证书》。 f. 工程移交给建设单位。监理督促承包单位按期交出合格的竣工档案,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工程进入保修阶段。 ④施工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监理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参与事故处理并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核查。 (四)工程质量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1.违背建设施工程序。 2.重进度轻质量。 3.为压低造价使用劣质材料。 4.质检员有职无权,质量否决权不落实。 (五)工程质量动态分析1.验收一次合格率分析。 2.质量通病分析。 3.施工试验资料 。 4.检验批、分项工程合格率分析。
五.工程进度控制内容及措施
由于工程项目施工的主体是施工承包商,监理应尊重施工承包商适合于本企业自身特点、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具体控制目标待监理人员进场后根据批准的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网络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保证业主要求的工期。 (一)工期控制目标分解
1.总进度计划分解
2.年度(季)进度计划分解
(二)进度控制的原则1.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控制。 2.在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控制进度。 3.采用动态控制和主动控制的方法 (三)进度控制的方法1. 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月、季、年度进度计划, 审核时结合现场条件(施工部位、人、机、料、环等)分析可行性与合理性。 2. 对实际进度进行跟踪检查与监督,实施动态控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完成工作量与实物量比较。 3. 发现计划偏离以会议协调、监理指令以及协助施工单位等方法纠偏。 4.进度控制程序(见附录九) (四)工程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1.组织措施 ①工地设监理进度控制负责人,总监协助其工作,必要时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工地会议。 ②承包配备强有力的管理班子,明确负责人,设专职计划员,与监理进度管理人员对口联系,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同时配备足够本项目使用(能力及数量)的施工作业队伍。 ③实际进度滞后时,承包单位采用增加劳力、增加班次,改进工艺、设备等手段,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 2.技术措施 ①合理分段作业,流水施工。 ②编制网络计划,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3.经济措施 ①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②提前、拖延工期(奖罚约定) ③加强索赔管理。 4. 信息管理措施 ①实行动态管理,对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进行比较。 ②定期向业主反映进度控制情况。 (五)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1. 现场开工条件不具备,延期开工。 2. 承包方施工准备不充分,进度计划不切实际,施工设备、劳力配备不足,组织不力。 3. 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4. 设计缺陷。 六.工程造价控制造价控制目标待监理人员进场后根据业主资金情况、标底概(预)算分解 (一)控制目标分解1.按工种、专业分解
2.投资使用计划(万元)
(二)造价控制的原则1. 对工程量、工程款的审核在合同规定的合同价及时限内进行,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2. 工程量、工作量的计量应符合相关的计算规定,如2001预算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等。 3. 若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确认合格时,不予以审核及计量。 4.对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等引起的费用增减时,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三)造价控制的措施1. 组织措施:设工程造价控制监理负责人,完善职责分工,落实造价控制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与其他人员协调合作,与建设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建立规范的业务关系。 2. 技术措施:合理确定合同价,通过质量价格比合理选择供应商的材料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合理使用技措费,确立合理的工期。 3. 经济措施:监理人员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按合同规定予以一定的奖励。对监理、施工人员故意高估冒算,损害业主利益造成事实的,予以处罚。 4. 过程控制 ①事前控制 A. 掌握标底、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涉及造价控制的条款。 B. 督促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概算,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 C. 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此资金使用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购置计划、索赔及不可预见事件预测一致。 D. 从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定货合同中找出容易被突破的环节作为造价控制重点。 E. 尽可能减少向承包单位支付索赔,采取的措施有: (A) 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施工场地及其他承诺的条件(如拆迁、水电供应、道路交通等)。 (B) 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施工图纸。 (C) 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款额支付工程款。 (D) 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施工合同中规定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 (E) 尽可能减少工程变更,减少返工及承包单位的浪费损失。 ②事中控制 A.加强对造价的动态控制 (A) 按月工程进度款应与完成的工程量相符。 (B) 经常进行预支付工程款与已完成工作量的比较、分析与研究,如发现工程款超支情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C)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增加时更应慎重。 B.尽可能减少索赔的条件,不造成违约。 C.提出降低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建议,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的前题下降低工程造价或缩短施工工期。 D.严格对工程款支付手续的签认,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E.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了解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价格变动情况,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调价政策。 F.严格审查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订货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条款,搞好合同管理,特别重视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G.工程计量原则上每月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H.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经过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A7,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I.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审查,核查前应提前通知承包单位共同参加现场计量核查工作,并共同在结果上签字,如承包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核查结果已表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对核查的结果予以签认。 ③事后控制 A.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并与建设、承包单位进行协调与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三方面签订工程款结算协议书,由建设单位支付结清。如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按施工合同中有关条款处理。 B. 正确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事件。 C. 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见附录十) D. 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见附录十一) (四)造价目标风险分析: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可能发生索赔的因素,索赔管理是监理合同管理内容之一,也是应加强的工作。 1. 充分预测和防范导致索赔的因素。 2. 受理合理索赔,反驳不合理索赔和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 提醒有关方预防违约发生,对已发生违约事件以事实为依据,合同为准绳,公正处理。 (五)动态控制:目标值与概算值比较,合同价与实际发生造价比较。 七.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一)合同目录一览表
(二)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提前向建设、施工单位提出。 (三)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1.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见附录十二)。 ①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由各方签字认可,由项目监理部发出会签的《工程变更单》。 ②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动由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相关要求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书面报告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后审批。 ③分包单位的工程变更手续由总包单位办理。 ④项目监理部在审核工程变更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工程质量(安全、外观、使用功能等)、进度,造价各方而的影响及是否违反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规程以及现行政策、法令、华体会平台的有关规定。 ⑤工程变更是重要的施工与监理的文件,项目监理部应妥善保存与归档。 2.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的管理(管理程序见附录十三)。 在发生下列请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工程暂停令》,事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出现紧急安全事故时可先停后报告)。 ①应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②发生严重的质量事故、安全隐患或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 ③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的管理。 ④发现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严重不合格。上道工序不合格强行进行下道工序。 ⑤发现其它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积极督促相关各方全力以赴排除停工原因尽快复工。当暂停原因消失时及时要求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相关文件。 工程复工后,建设、承包、监理单位应及时办理由于暂停施工涉及工期延长及费用索赔事项的手续。 3.工程延期的管理(基本程序见附录十四)。 ①承包单位由于以下原因可以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延长(工期索赔)要求: A. 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原定动工日期拖延。 B. 原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有实质性变化或设计变更。 C. 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一周内累计停工超过合同约定的。 D. 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不可抗力事件。 E. 建设单位原因(如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未按期到场,资金不到位、扰民施工图纸不到位等)导致工期延长、建设单位同意延长工期。 F.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②监理单位受理工期延长的条件(缺一不可): A.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程延长意向报告。 B.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提供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证明材料。 C.工程延期事件终止,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报送《工程延期申请表》。 ③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监理单位采取的工作步骤: A. 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转交有关报告和资料。 B. 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记录。 C. 对发生工程延期原因作好调研、分析,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D. 审查《工程延期申请表》及其它有关资料,注意时限要求。 ④监理单位审核工期延长的原则 A.情况属实。 B.施工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依据。 C.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 ⑤工程延期事件终止,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审定延期日数,向承包单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⑥承包、建设单位重新签订工期协议,承包单位编制新的总迸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如涉及费用索赔按有关规定办理。 4.费用索赔的管理(基本程序见附录十五)。 ①监理工程师应按照预控原则,尽量不发生或少发生费用索赔事件,减少建设单位的损失。如采取风险预测及防范措施,防止干扰合同管理的情况发生,如已发生时采取措施减少影响与损失。 ②监理工程师处理费用索赔的原则 A. 参与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实事求是严肃调查研究,严格确定索赔款额。 B. 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损害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③项目监理部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A. 由于下列特殊风险给工程或承包单位带来损失后需要进行重建、修理带来的费用。如: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动等;政变、暴乱、内战等;核污染造成的危害;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洪水等)。 B.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到的下列自然条件、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如:不利的地质水文情况;不利的地下障碍物等。 C. 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停工、退工等施工费用的增加: (A) 延迟交付设计图纸,造成工期延误。 (B) 未按合同规定或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措施所引起的承包单位施工费用的增加。 (C) 提供的红线控制桩或放线资料不准确。 (D)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的变更引起费用的增加。 (E) 由于运输特殊物件需要加固现有道路桥梁的费用。 (F) 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全部或部分工程停工,为维护工程而需要额外支出的费用。 (G) 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需要对材料、设备进行的检验,检验合格后应支付的检测费用。 (H) 监理工程师已批准覆盖或隐蔽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如查明工程质量合格,开孔、穿孔及其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 (I) 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或保修期内,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对非由于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进行调查或维护发生的费用。 (J) 其它承包单位认为可提出费用索赔的事件。 D.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额外费用 (A) 承包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单价(一般为造价定额中未明确规定)不满,而要求增加的费用。 (B) 由于取消某些工程项目,承包单位遭受损失的额外费用。 ④监理单位受理费用索赔的步骤 A.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书。 B. 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事件的详细材料和证明材料。 C. 事件终止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单位报送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⑤监理工程师审核费用索赔的原则 A. 费用索赔程序、时限符合合同的规定。 B. 费用索赔申报文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C. 费用索赔申报材料、资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D. 申请费用索赔的理由充分,正确、有合同依据。 E. 索赔金额计算原则与方法合理、合法。 F.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核结果,经与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认《费用索赔审批表》。 G. 承包单位将签认后的《费用索赔审批表》连同有关材料、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按双方议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⑥费用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亦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 A.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理由 (A) 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工期延误,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 (B)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财产造成损失。 (C) 由于承包单位的质量事故给工程带来**性缺陷。 (D) 其它属于费用索赔范围的问题。 B.索赔程序 (A) 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要求,与监理单位取得一致意见。 (B) 监理单位向承包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说明索赔理由,索赔金额,井附有关材料或资料。 (C) 建设、承包、监理单位三方进行协商,监理单位进行协调,根据有理(合同中有规定)、有据(有完备的资料)、有法(有相应华体会平台的规定)的原则,尽可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后商定索赔金额支付办法,协商不成,按合同争议处理。 ⑦可以作为费用索赔依据的资料 A.项目监理部与监理工作人员的监理日记。 B.施工进度记录。 C.双方往来信件(包括承包单位申请表,监理单位的监理通知等)。 D.会议记录。 E.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F.工程照片、录像资料。 G.付款凭证及单据。 H.各种试验记录。 I.合同、标书、施工图及有关文件。 ⑧索赔的时限:应报据施工合同上的具体规定。 5.对合同争议进行调解(程序见附录十六)。 ①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发生合同争议时,应由一方书面通知监理单位要求调解,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然后与双方进行协商后作出决定,并将决定结果以《工作联系单》通知双方。双方接到《工作联系单》后,在其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此决定生效,双方必须执行。 ② 以上调处无效时,按施工合同约定请仲裁部门予以仲裁或向法院诉讼。 ③ 在仲裁、起诉过程中,监理单位有义务作为公正的证人提供公正的证物。 ④ 在合同争议的全过程中,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包单位继续施工或使工程尽量少遭受损失。 6.违约处理(程序见附录十七). ①违约处理的原则 A. 监理单位有义务经常提醒建设、承包单位不发生违约事件。 B.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约可能时,应及时劝阻违约一方避免发生违约事件。 C. 已发生违约事件后,监理单位应在充分调查了解事件的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平合理地予以处理。 D. 处理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充分协商,作到双方都能基本满意。 ②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况时可认为其违约 A.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或批准。 B.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C.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D.发生其它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行为。 ③承包单位有下列事实时可认为其违约 A.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B.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合同的要求。 C.发生其它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行为。 ④ 违约处理过程 A. 受损失一方提出书面文件通知监理单位。 B. 监理单位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能取得一致,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签字双方均应执行协议;如调解不成可按合同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C. 如能协商一致,涉及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问题时,可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⑤如任何一方要求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时,监理单位应慎重处理,以尽量减少经济损失为原则。 八.信息管理(一)监理资料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质量操作手册”做好资料管理工作,使监理资料为监理工作服务,并要求承包单位作好施工资料的管理,为编制竣工档案作好准备。 项目监理部设专人负责信息传递和资料管理工作,传递信息以书面文字为准,监理发文应有公司字头的A4纸打印,应用计算机建立监理管理台帐。 1.收文 ①凡收到的文件按行政、技术分类,在文件右上角编号并登记,其中工程变更还应及时在施工图上盖变更章并进行变更,施工图作废应及时加盖项目监理部作废章加以标识。 ②一切收文、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监理应存的)均备2份,以便竣工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2.发文 ①凡以项目监理部名义发文均需分类编号并登记,编号为: 以项目监理部发文时: 华建恒XX项——XX号。以专业监理工程师发文时: 华建恒XX项/土建——XX号;华建恒XX项/水暖——XX号;华建恒XX项/电气——XX号;……。 ②收件人签字并填写日期。 ③统一发文本及格式。 按《监理规程》要求项目监理部对外发出的B1-B8、C1、C2表均应按原表格式用A4纸在电脑上打印、发出。 3.监理资料 ①监理资料应及时整理,做到真实齐全、分类有序,统一案卷盒,编目保存,各监理工程师办完签认手续后交资料员保管。 ②监理资料统一案卷盒,分专业组卷、编目、保存。 ③工程竣工应及时整理、验证,合格后交公司工程技术部存档,业主要求交付的资料备份一份交付,档案保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④监理文件和资料需要借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受控文件丢失办理丢失手续。 (二)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记,注意信息传递的时效性。(三)监理月报项目监理部按月编写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情况。每月25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月报资料,其填写内容要按照规范表样。总监主持编制月报,每月五日前报公司、建设单位。 九.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监理控制1.审查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制度文件。 2.审查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4. 工地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 审核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及安全措施。 6.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签证文件。 7. 现场监督与检查: A.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消防措施是否完备有效。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B.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必要时作抽检和监测工作。 C.每次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8. 如遇下列情况,监理可下达“工程暂停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擅自使用时; D.发现违章作业时,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 E.使用不合格安全材料、设施者。 十.组织协调“协调”是项目监理成功的关键之一,它不仅表现在定期的监理程序中固有的组织协调工作,也应融于日常监理过程中,协调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理工作的效果,因此,协调工作不仅总监应做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监理三大控制目标的重要保证。协调工作分为三大类: (一)项目系统内部关系协调:建立联系制度,约定配合关系,进行目标分解。 (二)人际关系的协调:监理人员内部、监理与被监理人员、监理与建设方人员的协调。 (三)供需平衡的协调:包括材料、设备、劳力、资金、图纸等。 监理需要作的具体协调工作有: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承建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协调;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协调。 (一)与建设单位的协调1、 加强与建设单位及其驻工地现场代表的联系,听取对监理工作的意见。 2、 在召开监理例会、专题工作会议、专业工作会议之前,或下达重要的监理通知、监理指令之前先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进行交流。 3、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驻工地代表每天开碰头会,沟通各方情况,并作出共同部署。 4、 邀请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卫生的现场会或检查会,使建设单位人员获得**手资料。 5、 当建设单位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或坚持不正当的行为时,应采取说服、劝阻的态度;必要时可发出备忘录,以记录在案,并明确责任。 6、 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时,保持公正的立场,并应切实保护建设单位的正当权益。 7、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加强联系与交流。 (二)与承包单位的协调1、 尽管目前对承包商的情况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本工程会有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要注意加强指导承包商对各个分包单位的横向联系,加强协调,并开展劳动竞赛。 2、 及时了解工程项目各方面的信息,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以支援、协助、解决承包单位的困难为目的,以预控不出现问题为前提。 3、 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4、 从大局出发,从控制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的角度处理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5、 比较重大的协调工作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出面。必要时可要求建设、承包、监理单位的领导出面进行高一级的协调工作。 6、 为了作好协调工作,监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取得**手资料,以便预测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1、 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及时如实地反映情况,充分尊重质量监督人员的职权与意见。 2、 利用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 (四)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1、 协助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订出施工图出图计划,并催促设计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出图。 2、 对到场图纸进行盘点检查,避免漏项。 3、 配合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审及交底结束后及时发出文件或修改图。 4、 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核与管理,并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施工。 5、 处理质量事故时邀请设计人员参加,并要求提出处理方案或处理措施。 6、 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时,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协助设计人员处理好这一问题。 7、 需要时可请勘察、设计人员参加监理例会、专题工地会议及技术研究会议等有关会议,并倾听意见。 8、 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工程验收,并事前作好协调工作。 9、 充分尊重设计人员,了解并力促实现其设计意图。
十一.保修期的监理(一) 协调小区住宅的入住; (二) 对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责任界定,并签署工程变更、洽商;督促责任方处理; (三) 定期回访,做好记录。 |